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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高校科研腐败案3年查处14件
2016-12-07 14:12  

近年来,科研经费管理中暴露出的腐败问题时有曝光,也成为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。全国政协委员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昨天指出,北京检察系统在2011年至2013年三年间办理的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14件,涉案金额达到2000多万,80年代之后出生的新一代科研人员罪犯数量有所上升。

  谈科研经费

  年轻科研人员涉案

  甄贞介绍说,北京检察系统在2011年至2013年三年间,共办理与高校职务犯罪相关的案件38件,共40人。其中科研经费使用上出现问题的案件为1417人,涉案金额达2000多万,平均每起案件涉及的金额是160万。犯罪主体有教师和科研人员,也不乏一些专家。涉及到刑法中的罪名主要有贪污、挪用公款和受贿,受贿主要是指采购科研设备过程中拿了回扣。

  甄贞介绍说,这些高校科研经费案件中,涉案人员使用的手段主要是虚假发票报销。

  甄贞指出,高校科研经费腐败案的另一个特点是,80年代之后出生的新一代科研人员,包括高学历人员有上升趋势,这些年轻的科研人员最后成为罪犯,很令人痛心。

  科研经费管理混乱

  “通过办理这些案件,一个突出的感觉是,管理部门对科研经费的使用、管理非常混乱,没有完整的能够涵盖不同科研领域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。”甄贞说。

  甄贞指出,国家层面的科研经费管理立法没有出台,但科研项目一直在审批,科研经费一直在使用。“有时候遇到院校老师,我都很担心,不要哪一天因为经费使用不当沦为阶下囚,这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。”甄贞说。

  应出台法律限制权力

  甄贞指出,与其谈科研经费怎样使用,为科研人员争取更大的权利和自由度,不如先就科研经费管理立法。现在国家刑法是对相关罪名和刑罚有明确规定的,也就是说,科研经费腐败的后续追究机制是有的。在没有管理办法的情况下,后续只要触犯了刑律,必然要追究。因此,对社科基金、自然科学基金等方面的科研基金管理上,急迫需要出台更高层面的立法,进行更加严格的规范。

  甄贞同时建议立法应明确课题负责人手里的权限到底有多大。“高校因为财务部门是配合经费使用的,在这方面就显得有些薄弱,应当规范课题负责人的权力,防止高度集中,防止权力滥用。”

  谈评价机制

  科研经费变成荣誉评价

  对于科研评价机制问题,甄贞认为,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,“现在科研人员争取到科研经费不是仅仅完成科研任务,而是替学校、替院系赢得了荣誉,有的课题,科研的必要性到底有多大不好说,但是却变成了各个学校、院系荣誉的比拼和自己晋升职级职称等方面的考评体系,脱离了科研项目本身应该有的科学评价体系。”同时要加强对依托单位的管理,预算到底花多少钱,财务人员和科技人员应共同商量,不是拍脑袋想。还要加强支出审核和内部审计,以及剩余科研经费的管理。

  甄委员同时建议加大法律普及力度,提高科研人员对于我国刑法等基本法的认识,否则自己做的事情,自己却不认为违法。

  有些科研人员被“逼良为娼”

  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科学院院士、厦门大学教授田中群同时指出,科研人员不能越过道德底线,但有些问题不仅是立法问题,现在财政部和科技部的有些规定非常不合理,所谓合法不合理,为什么社会上有种说法是科研人员被“逼良为娼”,“比如有些劳务费要付给研究生,但事实上费用根本不够,我的院士所有劳务补贴全给学生还不够。”(韩娜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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